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稀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内司通〔2023〕180号)、《包头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包依法治市办发〔2023〕29号),进一步规范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包头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 年版,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5年版,第一批)》.pdf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