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教育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力以赴抓好十项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
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教育事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工作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推进“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
①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爱包头、作贡献”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引导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追求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充分发挥好市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系统党工委作用,定期研究教育改革重要任务,切实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都建设成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坚强堡垒,把党员教师培养成为忠诚党的事业、拥护党的方针、践行党员承诺的中坚力量。(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③市区两级教育部门全力推动同级党委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各项要求,定期联系学校、每半年听取教育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党工委办公室
2.发挥基层党建示范引领作用。
①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推动公办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全部按要求配备到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争做自治区试点盟市。(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实施“抓党建促学校立德树人达标示范”三年行动计划,以党建引领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20个全区领先的党建示范品牌学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③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在中小学校选树30名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打造50个教育系统“名书记工作室”。(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④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民办学校管理中的政治核心及战斗堡垒作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①②③由党工委办公室负责;④由政策法规科负责
3.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①修订完善《包头市教育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建立政治素质考察、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四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②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2023年局机关配备35岁左右优秀年轻干部的内设科室占比达三分之一,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干部中35岁左右年轻干部比例常态化保持在20%左右。(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③开展2023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任职资格考评,持续提升校长、园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政工科
4.守好校园意识形态阵地。
①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党组织支点、师生节点、学生干部“哨点”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机制,形成结构合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网络化管理局面。(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教职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等九个方面工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工作成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③强化危机意识,在推行重大改革前做好风险研判,对于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前防范、事中疏导、事后化解措施,全面提高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④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校园文化治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筑牢校园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⑤强化宣传引导,建强教育宣传、舆论引导两支队伍,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与新时代同向同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①②③④党工委办公室;⑤办公室、市电教馆
5.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①持续实施“石榴籽行动在包头-有形有效有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年行动”。开展校长(园长)、教师、学生不同层面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推动“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扎根师生心中。(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②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举办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专题培训班,创新办学机制在各学段全力推动国家统编教材推行使用,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完成时限:2023年9月)
③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和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形成浓厚的教育氛围,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创建,争取2023年创建率达到40%。(完成时限:2023年9月)
④深入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创建。2023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占比95%以上。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语言能力提升培训,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率达到100%。(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①由党工委办公室牵头,政工科、教师工作科、基础教育科、德育工作科配合完成;②由基础教育科负责;③由德育工作科负责;④由语言文字应用管理科负责
6.推动正风肃纪反腐走深走实。
①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作风建设,聚焦教育热点难点和师生家长“急难愁盼”,每季度确定1个主题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整治教育领域侵害师生利益和作风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③深化正风肃纪反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增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的自觉性,做到规规矩矩干事、安安心心育人。(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④持续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工作目标:将培育时代新人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目标新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覆盖全学段、全学科,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核心素养为导向,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努力培育时代新人。
工作措施:
1.实施课程思政育人行动。建成5个思政名师工作室。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课堂教学展示观摩、全市中小学最美思政课评选活动、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会。(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德育工作科
2.认真开展“七个一”活动。保障中小学校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广泛开设特色体育课、劳动教育课、书法课,开展合唱活动、实践活动、科技活动等特色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其中,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3.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加强全市足球教练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主席杯”“市长杯”“区长杯”“校长杯”四级联赛。积极推进优秀足球运动员升学“直通车”招生。推进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三个青训营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4.积极组织各类赛事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篮球、排球、啦啦操等赛事。开展中小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5.丰富扩展实践育人功能。协调文旅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和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第三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评选。打造5条“鹿城文化+”示范性研学实践精品主题线路。成立研学实践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跨盟市研学实践活动,丰富研学实践内容。(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6.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①加强与中小学健康研究院合作,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状况监测,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推动全市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保证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③持续办好《静待花开》家庭教育讲座和“青春导航”公益热线。(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①由德育工作科负责;②由教师工作科负责;③由德育工作科负责。
7.提升家校社协同育人水平。以青山区“443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为试点,推动实施“一十百千万”工程,建立一个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培育百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征集一千个家庭教育优秀案例,服务数万个以上家庭。(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德育工作科
三、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工作目标:学前教育重点抓普惠和规范,建设普及普惠发展格局,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做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
工作措施:
1.加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①新建续建改建幼儿园项目19所。另投入350万政府购买公办学位1000个。(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达标创建,指导石拐区、达茂旗、白云矿区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做好迎国检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①由规划财务科负责;②由督导室负责
2.推动学前教育向前延伸。构建托育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2-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3.实现学前教育规范发展。规范办园行为,推动落实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持续开展幼儿园去“小学化”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实施“安吉游戏”推广计划,推进科学保教落实。(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目标:义务教育重点抓薄弱学校补短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优质均衡的发展格局,逐步实现区域、城乡、校际间优质均衡,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公平公正,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工作措施:
1.扩建中小学校项目。启动实施东河区实验小学绿地校区和公园路小学井坪校区,九原区世纪路第二小学,昆区第三十五中学昆南分校,青山区哈达道小学等11个中小学校新建续建项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
2.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计划投入11476万元,对全市65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改善与提升,争取2023年底前校园校舍类项目完成50%以上,设备采购类项目全部完成。(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
3.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①持续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标创建工作,推动白云矿区进一步落实整改,推动固阳县力争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帮助固阳县、达茂旗、白云矿区等山北旗县区建好1所优质初中。(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①由督导室负责;②由基础教育科负责
4.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创新机制合理解决特殊群体子女入学需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落实优抚对象子女、高端人才子女、外孙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5.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进行融合教育,推动各旗县区至少确定1所公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加快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中高职延伸。(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6.引导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重点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发挥好教育公益属性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健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退出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7.持续深化“双减”改革成果。做好打造高效课堂、科学规范作业设计、做优做强课后服务、严格治理校外培训、推动家校协同育人工作,严格落实“双减”改革各项工作,发挥好试点盟市示范引领作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五、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
工作目标:高中教育重点解决旗县高中发展困境,构建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格局,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发展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动普通高中教育适应新高考改革,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化需求,教学质量持续保持自治区领先水平。
工作措施:
1.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完成二期16所高中实验室建设,配齐各学科实验设备。(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市电教馆
2.推动高中教育分类改革,扩大优质高中学位资源。深化示范高中、普通高中和特色高中分类办学改革,规范语言、体育、艺术项目班建设,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比达到75%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3.创建高考改革实验校。计划投入200万元,开展新高考改革实验项目学校创建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4.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深化城乡学校结对建设,实施县域高中标准化建设项目(外五区学校共六所,萨二中、民一中、固一中、百灵庙中学、十五中、十八中),推动各旗县区办好1所特色普通高中。(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六、全面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能力
工作目标:忠诚践行“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坚持以全市重大战略创新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专业布局调整,加强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建设融合贯通的职业教育格局,全面提升职业教育的适应性。
工作措施:
1.调整优化专业布局。紧扣我市重点产业链,部署专业链。构建我市中高职专业链,实现每条产业链至少有2所高职院校和2所中职学校精准对接。推动我市职业院校理工农医方向高职专业布点达到184个、中职专业布点达到125个,理工农医方向专业布点率达到70%左右。(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2.健全完善梯度贯通培养体系。持续深化普职融通,持续办好服务管理学校等4所中职学校与包铁五中等4所普通高中联合举办综合高中试点班,推动包头机电工业职业学校等7所学校举办“1+3”实验班建设。加快推进中高本贯通,我市6所中职学校和4所高职院校“3+2”“3+3”“3+2+2”“3+4”联合招生,力争2023年中高职人才贯通培养高职达到3000人以上、本科达到2800人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3.扩大招生规模。协调自治区教育厅,推动内科大本科招生规模增加1155人;内农大职院职业本科专业招生计划达到1000人;各高职院校每校增加招生计划300人。全市职业院校订单班数量从2022年的107个2023年增加到150个左右,在校生人数由3541人增加到5000人左右。(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4.深化校企地合作。扩大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依据产业链分工对人才类型、层次、结构的要求,实行校企联合招生。支持内科大、包师院与驻包企业和光伏头部企业合作,推行“3+1”和“4+1”本科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支持4所高职院校与驻包企业广泛开展联合定向培养,2023年力争合作企业达到40家以上、定向培养学生人数增加1200人以上。(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5.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包职院等4所院校组建4个职教联盟,组建5个新能源、新材料专业联盟,以纵向贯通培养为基础组建5个办学联盟。推动我市高等院校与本地企业组建28个产业学院。推动包职院等4所高职院校建设智能焊接技术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光伏工程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多个学生实操训练基地。(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6.推动职业学校提质扩优。支持入围自治区“双高”计划的3所高职学院建成高水平高职院校,支持入围自治区“双优”计划的4所中职学校建成优质中职学校。计划投入2200万元左右支持8个高职专业群和12个中职优质专业建设。强化中职技能大赛培训工作,力争在2023年全国中职技获得10块奖牌。(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7.多措并举为全力打造“世界稀土之都”“世界绿色硅都”提供教育服务保障。围绕工业园区建设需要,统筹布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资源,满足企业员工子女教育需求。充分利用职业院校资源,提供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工人提高学历。(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规划财务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七、加快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发展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相关政策要求,以评价改革为牵引,推动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变革,完善不同学段学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为全区教育评价改革提供“包头经验”。
工作措施:
1.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开展第六轮对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强化县级政府对教育投入和保障,抓好落实整改“回头看”工作。协调各地区、各高校、各部门,共同做好自治区对盟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督导室
2.完善学校教育评价体系。起草《包头市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指标》《包头市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探索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和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等级评估市级复核工作,研制《包头市义务教育学校质量评价指标》。修订完善包头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标,启动第二轮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3.持续推进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面向10个旗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案例征集,形成一批评价改革的典型案例。遴选一批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示范基地学校。组织召开全市中小学教育评价改革现场会,表彰一批评价改革试点工作优秀地区和学校。(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4.不断深化教育评价结果应用。推动指导旗县区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和幼小衔接监测、家校共育监测报告解读与结果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结果应用案例研究和课题申报工作,形成一批结果应用优秀成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5.建设教育评价改革示范基地。结合教育评估监测与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实际,建设8个左右的教育评价改革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在教育评价改革实践探索与课题研究、经验总结与成果推广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完善治理结构,激发办学活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八、打造特色品牌学校、培树名优教师、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工作目标: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学校,推动全市学校整体提升。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启动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全市选拔培养30名至90名创新拔尖高中生,为自治区选拔输送25名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工作措施:
1.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学校。在全市范围内创建一批办学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良好、办学优势明显、社会普遍认可的特色品牌学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学校办学质量整体提升。(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基础教育科
2.培树一批名优教师。
①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尊师、强师、惠师的发展思路,制定《包头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②加强教师思想教育。把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完善师德师风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加大对教师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引导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业。(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③完善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办法。加快配足配齐思政课、心理、小学科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与包师院等区内师范院校对接,为外五旗县区学校订单式培养教师,逐步解决教师结构性紧缺短板。(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④强化教师队伍素养提升。实施新入职教师(新任校长)储备培养工程、在职教师(骨干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卓越教师(领航校长)培养工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工程。推行教师竞聘上岗改革,实现合理流动。(完成时限:2023年9月)
⑤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选取固阳县、白云区作为试点,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机制和学校自主分配机制。(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⑥深化教师职称聘用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⑦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育精准帮扶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⑧全面保障教师待遇。创新学前教育机构编制管理,探索实行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推动实现同工同酬。建立健全教师减负长效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①②③⑤⑥⑧由教师工作科负责;④由教师工作科牵头,市教研中心配合完成;⑦由教师工作科牵头,市电教馆配合完成
3.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后备人才。
①启动实施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将在全市范围内打造1-3所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在基地学校开设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班,每班选拔30名左右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中学生,重构课程体系,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探索形成包头普通高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成时限:2023年9月)
②选拔25名学生参与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为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搭建平台、创造机会。(完成时限:2023年9月)
责任单位:市教研中心
九、启动实施教育数字化工程
工作目标:将推进信息化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树立“数字赋能、创新引领、应用驱动”理念,优化提升包头教育云和教育大数据平台,以“数字校园示范校”为引领,打造本地智慧课堂应用、“三个课堂”应用、智能评价应用、智能管理应用等特色应用,构建包头市“互联网+教育”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应用。
工作措施:
1.建设教育专网平台。建成万兆主干、50G总出口的教育专网,实现全市中小学全覆盖,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以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结合自治区“互联网+教育”平台,优化提升包头教育云和教育大数据平台,形成集管理、应用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完善的一体化平台。(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打造数字应用示范。全力推进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发展”试点应用,抓好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市和两个示范区和4所示范学校项目建设。(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3.推动智慧教育融合。开展智能教育实验区和实验校创建工作,推动新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市电教馆
十、不断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目标:全面提升中小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分层分类、有序推动打造平安校园、法治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开放校园,加快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工作措施:
1.打造平安校园。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推动校园保安员配置、校园封闭管理、一键式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校园护学岗4个100%提档升级。研究制定防校园欺凌工作举措,落实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2023年全市五星级平安校园达到60%,四星级平安校园达到80%、三星级平安校园达到90%。(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学校安全管理科
2.打造法治校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学校法治体系建设新发展。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强化“一校一章程”建设,建立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和作用发挥,常态化开展专题教育讲座,强化法治校园管理,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完成时限:2023年10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3.打造绿色校园。2023年,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市级“绿色学校”创建比例达到80%以上,幼儿园达到15%以上,协调推动驻包高校市级绿色学校比例达到80%以上。推进全市第二批“垃圾分类示范校”创建,全市中小学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校”创建比例达到70%。(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德育工作科
4.打造书香校园。以“一个理念,两套资源,三个机制”为主要目标任务,建设线上线下全场域阅读环境。组织主题性、趣味化、系统性的阅读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阅读氛围,激发师生阅读兴趣、培养阅读习惯。建立科学的考核与评价体系,表彰考核20所优秀示范校,以试点校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持续推动全市中小学阅读工作。(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责任单位:德育工作科
5.打造开放校园。坚持开放办学思路,持续加强与国内外名优院校、国际组织机构合作,常态化开展校长教师培训、学校结对共建、教育项目合作,提升教育竞争力。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作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争取在包头市举办第一届中国生态文明教育论坛。探索教育开放新模式,加强与国内外名优院校、国际组织机构合作。推动京蒙、沪蒙教育交流合作,提升教育竞争力。(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