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包头市安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融资 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文时间:2026-10-29 16:35
资料来源:风险防控科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等相关规定,包头市安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出融资担保行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注销包头市安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许可的批复》(内金管批〔2026〕18号),同意注销包头市安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蒙0207058)。
自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批准注销之日起,包头市安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不再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资质,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应妥善处置已产生的担保责任直至责任解除,并做好风险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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